锂电智能场内物流龙头闯港股!中鼎智能复造中国规划出海,46米堆垛机技术领跑行业|港E声
本文起源:时期贸易钻研院 作者:时期贸易钻研院
图源:图虫创意
起源|时期贸易钻研院
作者|实习生陈嘉婕、郑琳
编纂|郑琳
2026年5月15日,诺力股份(603611.SH)的控股子公司中鼎智能(三门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智能”)正式向港交所递交主板上市申请,独家保荐报答国泰君安国际。
招股书显示,中鼎智能切入新能源锂电行业,是国内最早布局该领域智能场内物流解决规划的企业之一。凭据灼识征询汇报,以2025年收入计,该公司不仅是中国新能源锂电池智能场内物流解决规划市场的绝对龙头,其在技术要求刻薄的工业领域也稳居行业第二。截至最后现实可行日期,该公司累计占有超过1000个合作案例,并与巴中时期、瑞浦兰钧、国药集团、鱼跃医疗等驰名企业成立了持久合作关系。
财政阐发方面,该公司总收入从2023年的16.95亿元增长至2025年的18.82亿元,净利润从0.78亿元提升至0.97亿元,净利率提升了0.6个百分点。这重要得益于高毛利的智能场内物流解决规划业务收入占比的持续提升,以及运营效能的优化。值妥贴心的是,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在2024年及2025年均转为净流入,别离达到2.27亿元和2.16亿元,回款能力健全。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04亿元。
在软件层面,中鼎智能自主研发了覆盖仓库治理(WMS)、仓库节造(WCS)、柔性造作(FMS)及数字孪生平台在内的全套智能场内物流软件系统,其FMS系统是专为锂电池“化成-分容”工艺开发的解决规划。在硬件层面,该公司具备主题设备如堆垛机、输送系统的自主造作能力,其堆垛机最大设计高度可达46米,最大载重12吨,技术参数行业当先。
该公司持久服务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医疗、食品冷链等行业的龙头企业,2025年,其智能场内物流解决规划收入高达17.87亿元,占比达95%。然而,这也导致其业务高度集中于少数大客户(2025年前五大客户占比81.2%)和新能源行业(占解决规划收入的93.8%)。只管该公司已采取措施优化客户结构,但短期内业绩仍与下游新能源行业(出格是锂电池)的本钱开支周期和头部企业的产能扩张打算缜密有关,存在肯定的行业颠簸风险。
作为诺力股份的子公司,这次分拆上市将使中鼎智能获得独立的融资平台,有利于其专一于场内物流解决规划业务的发展,并优化治理结构。在业务拓展上,该公司正积极布局海表市场,已在匈牙利、新加坡、马来西亚设立子公司,服务于欧洲及东南亚市场,旨在将国内成熟的新能源行业解决规划复造到海表。该公司打算通过本次上市召募资金,进一步强化其在主题技术研发、产能扩张及国际化战术上的投入。
作为一家客户与行业集中度“双高”,且业务与下游强周期行业(新能源、工业造作)本钱开支缜密有关的公司,中鼎智能面对多重机缘与挑战。其业绩对少数几家大客户的订单及新能源行业的景气宇存在较高依赖。项目交付周期长,存在成本超支风险,其智能场内物流解决规划项主张均匀工期在2025年约为530天。此表,该公司还面对强烈的行业竞争、原资料价值颠簸、海表经营及汇率风险等。
然而,在全球造作业智能化升级、中国新能源产业链持续扩张及“新质出产力」佝策推动下,智能场内物流市场远景辽阔。灼识征询预测,中国智能场内物流解决规划市场规模将从2025年的1110亿元增长至2030年的1877亿元。中鼎智能这次赴港IPO,旨在召募资金支吃熹技术当先战术和全球布局。若能成功上市,其募资将重要用于坚韧其在中国新能源锂电池智能场内物流领域的龙头职位。
免责申明:本汇报仅供时期贸易钻研院客户使用。本公司不因接管人收到本汇报而视其为客户。本汇报基于本公司以为靠得住的、已公开的信息假造,但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正确性及齐全性不作任何保障。本汇报所载的定见、评估及预测仅反映汇报颁布当日的概想和判断。本公司不保障本汇报所含信息维持在最新状态。本公司对本汇报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景下做出批改,投资者该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批改。本公司力求汇报内容客观、公正,但本汇报所载的概想、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组成所述证券的买卖出价或征价。该等概想、建议并未思考到个别投资者的具体投资主张、财政情况以及特定需要,在职何时辰均不组成对客户个人投资建议。投资者该当充分思考自身特定情况,并齐全理解和使用本汇报内容,不应视本汇报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成分。对凭据或者使用本汇报所造成的所有后果,本公司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司法责任。本公司及作者在自身所知情的领域内,与本汇报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不存在司法不容的利害关系。在司法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汇报中提到的公司所刊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买卖,也可能为之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杏注财政照拂或者金融产品等有关服务。本汇报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幼我不得以翻版、复造、颁发、引用或再次分发他人等任何大局加害本公司版权。如征得本公司赞成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领域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时期贸易钻研院”,且不得对本汇报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批改。本公司保留查究有关责任的权势。所有本汇报中使用的商标、服务象征及象征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象征及象征。
文章点评
未查问到任何数据!
颁发评论
◎迎接参加会商,请在这里颁发您的见解、互换您的概想。